各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体系,将心理健康工作落实到班级团支部,促进大学生之间的朋辈心理互助,共同构建阳光校园,团委和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于10月29日(第八周周三下午14:00—16:00)联合对全校各年级班级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并落实完善心理保健委员信息月报制度和心理保健委员考核制度,现将本次培训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班级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作为班集体中的心理阳光使者,能帮助辅导员老师和心理中心老师及时了解同学的心理动态,有效进行朋辈沟通与互助。本次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心理培训将针对心理保健委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常见心理问题识别、沟通技巧与方法等方面对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进行培训,并说明心理保健委员信息月报工作的开展办法和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同学准时参加培训。
本学年将继续实施班级心理信息月报制度,请班级心理保健委员于每月12日将《班级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信息月报表》(电子表,请至心理中心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或复制http://xlzx.suda.edu.cn/Index/ShowPage.aspx?type=1901下载)报送给分团委老师,由分团委指定专人汇总并填写《学生心理信息月报汇总表》(电子表,请至心理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或复制此链接下载http://xlzx.suda.edu.cn/Index/ShowPage.aspx?type=1900),并于每月15日将汇总表发送至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电子信箱,收件信箱地址为:sd525@suda.edu.cn,联系人:王莹彤老师(联系电话65880902,13732620818)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心理保健委员培训具体安排
本部、东区、北区各学院(部)班级心理保健委员培训安排
| 培训对象 | 培训地点 | 时间 | 培训教师 |
| 14级本部、东、北校区各学院(部)班级心委 | 东教楼609室 | 10月29日 14:00-16:00 | 王静 |
| 11、12、13级本部、东、北校区各学院(部)班级心委 | 东教楼610室 | 10月29日14:00-16:00 | 曹莉萍 |
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班级心理保健委员培训安排
| 培训对象 | 培训地点 | 时间 | 培训教师 |
| 14级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班级心委 | 独墅湖二期 1001幢1403 | 10月29日 14:00-16:00 | 王莹彤 |
| 11、12、13级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班级心委 | 独墅湖二期 1001幢1201 | 10月29日15:30-17:30 | 陶新华 |
团委
苏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